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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一市最新人事任免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5-30 13:51:00    

近日

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

发布一批任免职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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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民政府办公室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刘建刚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(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)副主任;

张广义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(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)副主任;

徐志鑫同志任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副主任;

免去张建军同志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。

刘建刚、张广义、徐志鑫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
市卫生健康委员会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王浩同志聘任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
呼延雯娟同志任延安市干部保健局局长(副县级)。

呼延雯娟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请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

市行政审批服务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罗慧同志任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。
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
市教育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李延伟同志任延安市政府教育副总督学;

师发红同志聘任延安实验小学校长(副县级)。

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请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

市工业和信息化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免去赵明同志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。


市公安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李康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;

李军阳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;

白石森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(副县级);

宜国旗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
蔡学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副政委;

马燕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
郭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
冯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政委(副县级)。

以上8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
市民政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李延波同志任延安市民政局副局长。
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
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免去郝文涛同志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。


市水务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曹煜同志任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副队长。
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
市农业农村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刘玉中同志任延安市果业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

市文化和旅游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卢毅同志任延安市文化馆(延安市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中心)馆长(主任)(试用期一年)。


市审计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李小虎同志任延安市审计工作中心(陕西省审计厅延安审计处)副主任(副处长)。
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
市城市管理执法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冯海滨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。


市统计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王冰燕同志任延安市统计局副局长。
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
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张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

市供销合作社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免去张延峰同志延安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职务。


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郝文涛同志任延安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

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尚文隆同志任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
来源: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