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日消息: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郑鹏被开除党籍。通报显示,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、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、辽宁省沈阳市监委联合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郑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经查,郑鹏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,接受、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;违背组织原则,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;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投资贷款客户理财产品,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,“逃逸式辞职”违规到贷款客户任职取酬;不正确履行职责,对形成巨额不良贷款负有领导责任;以贷谋私,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获取贷款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郑鹏身为国有金融机构党员领导干部,长期与贷款客户“亲”“清”不分,风腐一体,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研究,决定给予郑鹏开除党籍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延伸阅读:什么是“逃逸式辞职”?
上述中纪委通报中提到,郑鹏“逃逸式辞职”违规到贷款客户任职取酬。
那什么是“逃逸式辞职”?
所谓“逃逸式辞职”,是指以提前退休、辞职等方式,妄图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,或者到原业务管辖范围内企业任职“捞取”好处。

综合近年来查处的案例来看,“逃逸式”贪腐的套路很多。有的干部在任时违纪违法,妄图通过提前退休、辞职转岗逃避惩罚,“一走了之”以为能“安全着陆”;有的搞起了“期权”交易,在位不收离职收,在岗不收转岗收,在任时“两袖清风”却在离任后“盆满钵满”;有的甚至提前就做好打算,在任期间利用职权影响力为自己铺好“后路”,约定好自己离任后获取利益的形式,大搞“权钱交易”以图能在离任后延续“权力余温”。
由此看来,“逃逸式”贪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:
首先,贪腐手段层出不穷、花样百出,部分领导干部为了逃避惩处用尽心思,离任后去曾经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任职取薪、摇身一变成为“专家”“顾问”领取高额酬劳……千方百计获得利益、收受好处;
其次,隐蔽性高查处难度大,“逃逸式”贪腐问题是一种有预谋的腐败,由于潜伏周期较长,权力变现时间跨度久,有的甚至长达十年数十年,使得在发现、查处上存在一定难度;
再者,“逃逸式”贪腐的背后往往会存在“抱团”腐败的问题,利用人际人情网和职务影响力构建利益共同体,以便离任后“人走茶不凉”,这就导致容易发生腐败窝案,致使一方政治生态严重恶化。
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、反腐前沿